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修订了工业甲醛溶液、化学试剂无水乙醇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上述产品对应的旧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第2批产品目录
2.工业甲醛溶液、化学试剂无水乙醇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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