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开展重要节点“四大安全”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于4月28日对乌鲁木齐市新华凌市场8家灭火器、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和新疆风驰创展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节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对企业经营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产品实际铭牌或标识所列厂名厂址、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认证证书相一致,是否存在生产销售“三无”、非标、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销售未加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未建立重点产品进出货台账等13项产品质量风险隐患督促现场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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