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在莲屿社区某娱乐会所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出口、疏散通道。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根据基层赋权执法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立案处置。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出口、疏散通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对该娱乐会所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娱乐会所的现场管理人员周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jdzf/gzdtjg/202307/t20230706_6200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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