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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参加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8-31 16:07:17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市场监管局参加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

  

  8月27日,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马志贵向新闻媒体介绍有关情况。

  

  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监管,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30种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批发、零售、网络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电商、城乡接合部等领域为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100多种消费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督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单位信息库,完成对12267家生产销售单位系统信息数据采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对获证企业实施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

  强化重点消费品价格监管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以旧换新商品价格秩序,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与日常商品价格一视同仁、一体监管,严禁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聚焦以旧换新的重点消费品生产销售单位,督促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按照清单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着力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质量安全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风险。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召回管理、立案查处等措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坚实质量保障。同时,通过宣传和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54/423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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