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鞍山市隆强电梯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依法注销。现将有关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注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7月20日,宁夏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标准化发...
8月5日,江西省遂川县消费者协会联合...
8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药...
8月5日下午,温暖副省长一行赴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