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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湖南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时间:2025-09-16 21:32:04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5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726件,同比增长23.02%,解决17523件,投诉解决率84.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7.1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08件,加倍赔偿金额18.0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5864人次。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如图一所示),质量问题占30.13%,价格问题占15.4%,售后服务问题占14.57%,安全问题占9.14%,虚假宣传问题占8.87%,合同问题占6.19%,假冒问题占2.7%,计量问题占2.35%,人格权益问题占0.52%,其他问题占10.13%。与去年同期相比(如表一所示),质量、虚假宣传问题投诉比重上升,安全、售后服务、合同问题投诉比重下降。

  

  图一:投诉性质比例图(单位:件)

  项目

  2025年上半年

  比重

  2024年上半年

  比重

  比重变化

  质量

  6244

  30.13%

  4499

  26.71%

  ↑3.42

  价格

  3191

  15.40%

  2421

  14.37%

  ↑1.03

  售后服务

  3020

  14.57%

  3232

  19.18%

  ↓4.61

  安全

  1895

  9.14%

  2568

  15.24%

  ↓6.10

  虚假宣传

  1839

  8.87%

  1293

  7.67%

  ↑1.20

  合同

  1283

  6.19%

  1177

  6.99%

  ↓0.80

  假冒

  559

  2.70%

  497

  2.95%

  ↓0.25

  计量

  488

  2.35%

  489

  2.90%

  ↓0.55

  人格权益

  107

  0.52%

  173

  1.03%

  ↓0.51

  其他

  2100

  10.13%

  498

  2.96%

  ↑7.18

            表一: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二)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上半年,商品类投诉为13663件,占总投诉量的65.92%,与去年同期相比,比重上升1.04个百分点;服务类投诉为6648件,占总投诉量的32.08%,比重下降1.39个百分点;其他类投诉为415件,占总投诉数量的2%。

  1、商品类

  上半年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3663件(如图二所示)。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量居前五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如表二所示),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比重上升,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农用生产资料类,交通工具类投诉量比重下降。

  

  图二:商品大类投诉量情况图(单位:件)

  项目

  2025年上半年

  比重

  2024年上半年

  比重

  比重变化

  食品类

  4659

  22.48%

  3713

  22.04%

  ↑0.44

  日用商品类

  1905

  9.19%

  1384

  8.22%

  ↑0.98

  家用电子电器类

  1686

  8.13%

  1233

  7.32%

  ↑0.82

  服装鞋帽类

  1626

  7.85%

  1117

  6.63%

  ↑1.21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1053

  5.08%

  1203

  7.14%

  ↓2.06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762

  3.68%

  626

  3.72%

  ↓0.04

  房屋及建材类

  660

  3.18%

  530

  3.15%

  ↑0.04

  交通工具类

  579

  2.79%

  519

  3.08%

  ↓0.29

  烟、酒和饮料类

  574

  2.77%

  399

  2.37%

  ↑0.40

  农用生产资料类

  159

  0.77%

  206

  1.22%

  ↓0.46

               表二:商品大类投诉量变化表(单位:件)

  2、服务类

  上半年共受理服务类投诉6648件(如图三所示)。生活及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居于前五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如表三所示),教育培训服务类,电信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量比重上升,生活及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邮政业服务类投诉量比重下降。

  

  图三:服务大类投诉量情况图(单位:件)

  项目

  2025年上半年

  比重

  2024年上半年

  比重

  比重变化

  生活及社会服务类

  2417

  11.66%

  2477

  14.70%

  ↓3.04

  销售服务类

  1103

  5.32%

  866

  5.14%

  ↑0.18

  教育培训服务类

  550

  2.65%

  329

  1.95%

  ↑0.70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521

  2.51%

  364

  2.16%

  ↑0.35

  电信服务类

  460

  2.22%

  296

  1.76%

  ↑0.46

  公共设施服务类

  436

  2.10%

  344

  2.04%

  ↑0.06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382

  1.84%

  355

  2.11%

  ↓0.26

  旅游服务类

  285

  1.38%

  252

  1.50%

  ↓0.12

  互联网服务类

  171

  0.83%

  99

  0.59%

  ↑0.24

  卫生保健服务类

  156

  0.75%

  95

  0.56%

  ↑0.19

  邮政业服务类

  68

  0.33%

  76

  0.45%

  ↓0.12

  金融服务类

  53

  0.26%

  42

  0.25%

  ↑0.01

  保险服务类

  46

  0.22%

  43

  0.26%

  ↓0.03

  表三:服务大类投诉量变化表(单位:件)

  (三)商品和服务投诉细分情况

  具体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如图四所示):普通食品、服装、首饰、食用农产品、化妆品。与去年同期相比(如表四所示),普通食品、化妆品、服装、通讯类产品、装修建材投诉上升,首饰、食用农产品投诉下降。

  商品类别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

  同比(%)

  普通食品

  1925

  672

  ↑186.46

  服装

  1150

  723

  ↑59.06

  首饰

  729

  1088

  ↓33.00

  食用农产品

  726

  961

  ↓24.45

  化妆品

  445

  234

  ↑90.17

  儿童用品

  426

  374

  ↑13.90

  烟草、酒类

  384

  267

  ↑43.82

  鞋

  382

  302

  ↑26.49

  装修建材

  357

  231

  ↑54.55

  通讯类产品

  338

  218

  ↑55.05

  表4  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商品(单位:件)

   

  

               图四:投诉量居前十的商品与去年同期对比图

   

  具体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如图五所示)餐饮服务、远程购物、美容、美发、住宿服务、物业服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如表五所示),公用事业、培训服务,物业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和店面销售投诉上升,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投诉下降。

  服务类别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

  同比(%)

  餐饮服务

  890

  1089

  ↓18.27

  远程购物

  754

  649

  ↑16.18

  美容、美发

  445

  369

  ↑20.60

  住宿服务

  412

  519

  ↓20.62

  物业服务

  369

  241

  ↑53.11

  培训服务

  351

  173

  ↑102.89

  移动电话服务

  336

  222

  ↑51.35

  公用事业

  311

  148

  ↑110.14

  店面销售

  297

  213

  ↑39.44

  保养和修理服务

  278

  235

  ↑18.30

  表五:投诉量居前十位的服务(单位:件)

   

  

           图五:投诉量居前十的服务与去年同期对比图

   

  二、投诉特点及热点分析

  (一)质量问题投诉量增幅明显

  上半年,共受理质量问题投诉624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745件,增长38.79%。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有功能缺陷或性能与宣称不符;材料或做工低劣;产品具有安全隐患;产品耐用性差,使用寿命短等。

  案例:2025年5月26日,常德市鼎城区消保委接到辖区居民肖先生投诉,称其购买的某品牌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卫生间浴霸、洗衣机受损。经查,该热水器购买于2023年,排除人为原因导致爆炸,系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后经多次调解,商家免费为肖先生更换一台新热水器,并补偿其损失。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食品类投诉仍然高发

  上半年,共受理食品类投诉465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946件,增长25.48%。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虚假宣传等。

  案例:消费者邓女士于5月29日中午在某蛋糕店消费19.9元购买了一盒古早蛋糕,食用时发现该蛋糕盒包装上生产日期标注为2025年5月30日。后经调解,经营者道歉,并做出相应补偿。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医疗美容套路多

  上半年,共受理医疗美容投诉213件。医疗美容涉及的套路主要有: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低价引流;编造虚假机构资质、荣誉、医生资历等。

  案例:消费者朱女士在短视频和一些直播平台上频繁看到袪斑广告,只需要328元就可一次性祛斑,并配了大量的对比效果图。朱女士心动不已,便联系客服支付了9.9元定金后预约到店。结果做完后,朱女士发现根本没有任何改变,店家却说是由于朱女士肤质的原因,劝其做其它更适合的产品,并说一万多的产品可打折到三四千,朱女士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后遂投诉。

  提示: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需注意:先了解其资质,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医疗机构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证件;不轻信医疗美容机构的口头承诺,所有承诺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划分责任归属;保持理性消费,不贪图便宜。特别是面对商家广告上的低价,要询问清楚流程和疗效后,再决定是否消费。

  (四)未成年人赊账消费需警惕

      未成年人消费呈现低龄化和多样化,主要包括游戏充值、短视频付费、网购等。甚至还有一些商家对低龄儿童进行诱导消费、赊账消费。这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周女士9岁女儿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24年9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在某店铺消费了春节收到的过年红包1000余元,并以赊账的方式在店铺欠款2999元。周女士怀疑商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要求商家清除赊账。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若消费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退款,但纯获利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消费行为除外。”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ztx/xfzqybhx/202507/t20250707_3373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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