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并提出了管控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有效防范遏制开远市危化领域事故发生,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加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提高安全准入条件,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本市各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学习《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实施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定置管理;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生产、储存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从严处罚;加强部门协作沟通,积极配合,做好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相关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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