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召开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垣各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消费者协会8家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分别围绕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机关民生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商贸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全省电信用户权益、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情况进行了通报。
2021年,全省多部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相关单位、部门均立足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监管与服务并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权益保障问题,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消费者权益是人民利益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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