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复查工作,共有7批次经第一次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现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告。
附表: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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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结果(2024年第2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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