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化工产业产值规模、重大危险源数量、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和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结合新化工项目立项建设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确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市和重点县(市、区)名单,现公布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市(10个)
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县(市、区)(31个)
济南章丘区,青岛平度市,淄博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枣庄滕州市,东营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利津县,烟台龙口市、蓬莱区,潍坊寿光市、昌邑市,济宁邹城市、金乡县,泰安宁阳县,日照岚山区,威海文登区,临沂沂水县、郯城县,德州德城区、临邑县,聊城莘县,滨州滨城区、沾化区、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菏泽东明县。
请相关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为迅速贯彻落实8月6日召开的全省群众...
8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2025年8月11日,广西高院在南宁...
8月12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住建...
近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
为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