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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4年)

时间:2024-09-07 16:27:57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1.负责打击生产质量不合格洁净型煤、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润滑油添加剂、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

  2.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生态环保类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4.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依法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交易服务以及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6.指导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市场主体,依申请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7.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将相关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布。

  8.指导药品流通领域企业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10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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