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当地生态环境、发改、工信等部门,认真组织试点申报工作。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围绕《通知》明确的试点对象、试点条件、试点任务,聚焦本地区有条件的成熟行业和重点产业,聚焦质量认证基础较好的重点企业,聚焦开展试点工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精心编写申报材料和试点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省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省局邮箱rzjgc@hebamr.cn。省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研究,择优推荐两个试点上报总局。
联系人:刘川 0311-67565187 67565179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注住房保障、物业维权、建设法规,想为自...
关注住房建设、想为邻里发声?现在有个好机...
买房是人生大事,可若遇上开发商逾期交房,...
初赛评审现场 1月31日至2月1日,广...
在工程行业,不少老板为了承接项目,会选择...
买房办证、小区改造、住房维权……生活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