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
6月8日3时30分许,沾临高速29公里处北向南方向,一辆小型丰田轿车(津B23K33)与一辆货车(鲁VW0669)发生追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办法》(鲁安发〔2024〕13号),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你市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责任处理建议。
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省政府安委办审查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委办备案。
请在事故查处法定时限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滨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联系人及电话:崔非非,0531-51787936。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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