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的公示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依规对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的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该评价机构拟开展的业务范围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在此期间内对公示的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提供书面反映材料,反映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鲍振飞 电话:0431-82006702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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