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相关规定,经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审查,决定批准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的申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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