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四季度),共抽查43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53批次产品。经检测,6家销售者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4年吉林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四季度)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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