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生产调研网!

首页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4-12-11 04:31:28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西安市碑林区穆氏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西安市碑林区穆氏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复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已进行改正。

  宝鸡市凤县路边烧烤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宝鸡市凤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中发现,凤县路边烧烤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凤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复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已进行积极整改。

  宝鸡市陇县开元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5月,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中发现,陇县开元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陇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已进行改正。

  延安市延川县三运酒店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延安市延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中发现,延川三运酒店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延川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复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823/3241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生产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