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应急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非煤地下矿山地压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地压灾害监测预警和超前防治能力,做到地压灾害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省应急厅组织山东省地下非煤矿山地压灾害防治中心研究制定了《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地压监测系统建设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请各市和相关非煤地下矿山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责任措施,补齐短板漏洞,狠抓工作落实。
一、规范地压监测系统建设。据摸底调查,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和采深超800米的地下矿山,不同程度存在地压监测区域设置不合理、监测点位数据不规范、运行管理不到位、监测数据联不上等问题,有的甚至成为“摆设”。相关地下矿山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规范》要求从监测系统设计,区域划分,点位布设数量及位置,设备参数选型,预警阈值分级,数据传输、储存、分析和联网,运维管理制度及执行等方面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资金,月底前完成整改或系统升级改造。
二、规范地压监测数据联网。各相关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力量,据实结合本《规范》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DB37/T 4683-2023)要求,做好整体性规划设计,统一数据传输协议,保障各类系统集约化、智能化、可持续建设,切实发挥系统作用,防止因规划设计缺陷产生新的数据孤岛。要按照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要求,做好数据联网互通工作,凡数据协议与《规范》不一致的,要迅速开展数据协议改造,没有或不具备技术力量的,要主动联系相关供应厂家或委托专业团队提供技术支持。10月底前与省地压监测预警平台联网互通。
三、规范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地压监测专业性强、数据传输量大、监测分析环节多,各相关矿山要统筹考虑人员分工、设备更新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系统软件、监测网和点位、使用终端等软硬件设施的维护力度,对相关人员定期培训,保障系统可靠运行。市、县级应急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调度,积极协调解决地压监测等系统建设、运行和联网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发挥预警作用。有关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馈省应急厅或省地压灾害防治中心。
省应急厅:张凯,15587358286,0531-51787785
省地压防治中心:吴钦正,13793826749
附件: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地压监测系统建设基本规范(试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8月21日
关注住房保障、物业维权、建设法规,想为自...
关注住房建设、想为邻里发声?现在有个好机...
买房是人生大事,可若遇上开发商逾期交房,...
初赛评审现场 1月31日至2月1日,广...
在工程行业,不少老板为了承接项目,会选择...
买房办证、小区改造、住房维权……生活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