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7年3月修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注销莱州广诚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2〕060042号)、山东金冠永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2〕050237号)、东营市鑫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1〕05015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注销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4〕010189号)。
特此公告。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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