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1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查处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4年3月,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天长市建浩电子厂涉嫌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未将化学品放在专用仓库。经查,该企业经营的免清洗助焊剂闭杯闪点为8℃,为危险化学品,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天长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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