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狠抓《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落实,全力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自实施以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适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数量共210件,其中设区市级73件、县级137件。
率先出台制度文件。2024年1月,广西在全国较早印发了《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等23类违法事项、法定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条件,提出了“按时复查;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的监管措施和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的实施层级。
强化宣传普法工作。通过应急管理厅官网、两微一端、商业综合体户外LED电子屏、“三月三”法治宣传周、“安全宣传月”活动、举办讲座、案例警示、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普法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清单》,让广大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普法,让广大企业熟悉并加强监督落实,多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全力抓好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使用条件。南宁、钦州、贺州等市还协调有关单位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建章立制,完善、简化行政处罚程序和执行流程,制定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执法文书样版,形成风险可控的闭环管理,为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新华社南宁9月16日电(记者朱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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