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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桦加沙”携风带雨,注意加强防范

时间:2025-10-27 19:28:47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记者 何祖谋)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携风带雨,强势来袭。省气象台9月22日11时将“台风预警”提升为Ⅲ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9月22日11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桦加沙”22日20时中心距离广东省阳江市东偏南方向约93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58米/秒,超强台风级)。预计,“桦加沙”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22日穿过巴士海峡后,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之后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

  22日夜间到23日白天,台湾浅滩渔场最大风力10~12级阵风12~14级;闽中、闽南渔场及中南部沿海海区最大风力8~10级阵风11~13级,北部沿海海区最大风力7~8级阵风9~10级;中南部地区的部分县市有7~10级阵风;宁德和福州两市的部分区域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保持高度警觉,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压实防汛责任。要密切跟踪研判台风动态和风雨浪潮影响,加密会商研判,落实好预警响应联动和临灾预警“叫应”措施;要加强海上各类作业船舶、渔排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省防指统一时间节点组织渔船、渔排人员转移避险;要抓好山洪和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管控和城市防涝排涝等薄弱环节的防范应对,聚焦在建工地、塔吊、广告牌等防风隐患,以及雷雨大风、旅游景区、水库运行等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dtyw/mtjj/202509/t20250924_70140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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