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煤矿
日常监管主体及联系包保盯守巡查
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吉林省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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