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生产及充装许可(核准)获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其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7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和充装单位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于2025年10月30日前反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xtzsbaq@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和充装单位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邮寄至: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08号,邮编:03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和充装单位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单位反馈的请用单位全称,并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电子邮件需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成PDF格式),且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个人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生产充装单位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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