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根据《民法典》《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拟对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晋政发〔2022〕28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您可通过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参与意见征集,或直接写信提出客观、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邮箱:sxsjzcc@163.com
电话:0351-773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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