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赣应急办字〔2023〕26号)安排,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三)电工作业,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四)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五)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六)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和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二、考试组织
(一)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在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关课程(学时)后,方可提出考试申请(报名考试)。
(二)各安全培训机构要根据2026年度全市考试安排的月度考试类别,于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报考资料。(材料收审邮箱782842315@qq.com)经省厅考试中心审核后,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制定考试计划并下发考试通知和准考证。
(三)各培训机构应根据考试安排组织好人员培训、考核报名及在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录入考生信息等工作,并对录入信息负责,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按考试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通过“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缴费管理系统”及时缴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服从考试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及成绩等处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的,一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同类考试。
(二)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其行为列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三)南昌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及考试点地址:南昌市经开区桂苑大道2号(联系电话∶87830809)
附:2026年度南昌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安排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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