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常见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项目,大多会走招投标流程。不少人可能好奇,中标单位拿到项目后,能不能把部分工作交给别人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其实这事儿有明确法律规定,不是想分包就能分包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简单说,分包有三个关键要求:一是得按合同约定来,或者提前跟招标人说清楚并获得同意;二是只能分包非主体、非关键的工作,核心部分必须自己完成,而且接分包的人得有相应能力,还不能再转手分包;三是出了问题不推诿,中标人要对招标人负责,接分包的人也得一起担责。不管是中标单位还是分包方,都得守好这些规矩,不然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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