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结果的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组织对吉林江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原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进行了安全风险等级复核。经复核,吉林江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达到了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标准,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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