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工程垫资本就不易,完工后甲方拖着不结算更是家常便饭。不少老板碍于情面或不懂法,血汗钱迟迟拿不到手。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告诉大家,面对甲方“拖延结算”的套路,法律早有明确规定,按以下四步走,轻松破局!
甲方拖欠工程款最惯用的伎俩,就是以“没结算单”为由无限拖延,吃透了承包人的顾虑。但《民法典》明确: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付的,除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外,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就价款优先受偿。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也明确,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有权诉请法院确认工程造价,“不结算”根本不是挡箭牌!
四步破局法,简单好操作:第一步,备齐结算资料,工程量清单、签证单、施工日志等,即便甲方不签字,也要整理完整,这是维权底牌;第二步,用邮政EMS寄送全套资料,备注“工程结算文件”,回执单是关键证据;第三步,给予3-6个月合理结算期,对方沉默或拒绝均不影响维权;第四步,期限一到直接起诉,法院会委托专业机构鉴定造价。
工程款是依法维权要来的,不是等出来的!若你遇到工程结算难、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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