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通知》指出,安徽将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主要是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对无房新市民;共有产权房属于产权式保障,主要以面对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安徽全年计划新筹集公租房2916套,用于解决局部区域公租房供需失衡矛盾。
《通知》强调,要注重用好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切实将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租赁补贴常态化受理、常态化发放,确保 6月底前完成2021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的50%,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地可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明确一定数量的房源,或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人才、退役军人等群体实施精准保障,具体办法由各市政府制定。
《通知》要求,2021年棚改新开工的项目要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明确竣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按公布的竣工时间,落实要素保障,加强进度管理,坚决防止工程烂尾和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发生。按合理工期三年进行安排调度,抓好棚改续建项目竣工交付,各地要对纳入国家棚改计划的续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应竣工项目库,按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力争年底前,全省2018年及以前年度开工的棚改项目竣工率达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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